几个常见的跨期业务问题,税务上该如何处理?

2022/1/14 10:00:11济南用友

问题一:我公司2021年发生了15万元的咨询费支出,2021年公司已经付款并做账了,发票未收到

 

账务处理:

借:管理费用-咨询费 15万

  贷:银行存款        15万

2022年汇算清缴结束之前,我公司从对方取得了开具日期为2022年2月20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。请问这份发票如何处理?这笔费用扣除在哪一年度?

 

解析:这笔费用扣除在2021年度。

公司只需要把取得的发票粘贴到2021年记账凭证后即可,这笔费用允许扣除在2021年度,也不存在纳税调整的问题。

或者2022年收到发票时,先把2021年度的账务处理红冲,

借:管理费用-咨询费 -15万

  贷:银行存款        -15万

再重新做账,把收到的发票附在后面

借:管理费用-咨询费 15万

  贷:银行存款        15万

从这几笔分录可以看出,这张15万元的发票,影响的是2021年的损益,并不影响2022年的损益。

若是2022年汇算清缴结束之前,难以取得发票了,需要汇算清缴做纳税调增处理。这笔费用不允许扣除在2021年度。

 

问题二:公司2021年12月签了一份2022年度咨询服务合同20万元,对方2021年12月提前开具了发票。请问我公司取得的该笔咨询服务费按规定应在2021年度税前扣除还是2022年度扣除?发票日期是去年的。

 

解析:根据权责发生制,该笔咨询服务费按规定应在2022年度税前扣除。收到发票的账务处理需要先计入预付账款核算。

 

依据: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,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,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不论款项是否收付,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;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,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。

 

问题三:我们企业2022年1月份收到了一张2021年的费用发票,金额20万元,其实这些费用已经发生在2021年了,2021年没有做账,如何处理?

 

解析:企业会计准则,通过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”这个科目来会计核算:

步骤一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万元

  贷:银行存款         20万元 

步骤二

结转

借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 20万元

  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    20万元

这笔20万元的费用由于业务实际发生年度在2021年度 ,因此需要在2021年度进行扣除。

 

问题四:我们企业2021年12月份经计算年终奖200万元,去年已经计提出来了,但是去年没有钱发放,2022年发放,如何处理?请问税前扣除在哪一年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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