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,购入的存货常常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,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、负债、成本的需要,基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,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。
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、会计核算方式、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,各企业“暂估入账”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。
下面就跟大家聊聊存货暂估入库的相关问题。
【案例】
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(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税率17%),原材料已验收入库,但尚未收到发票。
【解析】
借:原材料——A 1000
贷:应付账款——暂估/无票(XX供应商 ) 1000
必须注意的是,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因此,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,且上述分录中,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。
2.1暂估-单到回冲账务处理
(1) 红字冲回暂估入库
借:原材料---A -1000
贷:应付账款——暂估/无票(XX供应商 ) -1000
(2) 收到发票,做入库处理
借:原材料---A 2000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340
贷:应付账款——XX供应商 2340
2.2暂估-单到补差账务处理
(1) 收到发票,做入库处理
借:应付账款——暂估/无票(XX供应商 ) 2000
应交税费/增值税/进项税 340
货:应付账款/应付货款 2340
(2) 生成“入库调整单”,生成凭证
借:库存商品 -1000
货:应付账款/应付暂估款 -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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